發(fā)布時間:2023-07-10
瀏覽次數(shù): 58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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機構名稱 |
重慶惠能標普科技有限公司 |
資質證號 |
APJ-(渝)-00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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委托單位 |
內蒙古包鋼鋼聯(lián)股份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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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名稱 |
內蒙古包鋼鋼聯(lián)股份有限公司煉鐵廠安全現(xiàn)狀評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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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類別 |
£預評價 R現(xiàn)狀評價 £驗收評價 £其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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業(yè)務類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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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評價過程控制情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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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評價項目管理 |
項目負責人 |
技術負責人 |
過程控制負責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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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迎春 |
劉華軍 |
劉擁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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編制過程 |
報告編制人 |
報告提交日期 |
報告審核人 |
報告審批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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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俊 |
2023.7.7 |
王豐 |
何迎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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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評價項目參與人員 |
姓名 |
認定專業(yè) |
安全評價師證書編號 |
是否專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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冉 迅 |
安 全 |
S011053000110192003111 |
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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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連村 |
電 氣 |
1600000000301669 |
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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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 慧 |
有色金屬 |
0800000000203635 |
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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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艷哲 |
冶 金 |
1200000000301124 |
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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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 俊 |
鍛 造 |
1500000000100069 |
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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樊瑞云 |
機 械 |
1500000000302491 |
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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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簡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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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蒙古包鋼鋼聯(lián)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該公司”)成立于1998年6月3日,地址位于內蒙古自治區(qū)包頭市昆區(qū)河西工業(yè)區(qū),經(jīng)營范圍:鋼鐵制品、稀土產(chǎn)品、普通機械制造與加工、冶金機械設備及檢修與安裝等。 內蒙古包鋼鋼聯(lián)股份有限公司煉鐵廠(以下簡稱“煉鐵廠”)為包鋼鋼聯(lián)股份有限公司下設二級企業(yè),籌建于1956年,1959年建成投產(chǎn)。2001年12月18日,煉鐵廠與原燒結廠合并。主要產(chǎn)品是制鋼生鐵,中間產(chǎn)品是燒結礦、球團礦,副產(chǎn)品有高爐煤氣、水渣等。 煉鐵廠由燒結、煉鐵二個工序構成,現(xiàn)有燒結機5臺,有3臺265m2、2臺210m2具有年生產(chǎn)燒結礦1100×104t的能力,F(xiàn)生產(chǎn)高爐共五座,總爐容10600m3,具有年生產(chǎn)生鐵800×104t能力。其中1#、3#高爐爐容均為2200m3,4#高爐爐容均為3000m3,5#高爐爐容為1500m3,6#高爐容積為2500m3。擁有燒結礦生產(chǎn)用穿梭、中和、貯備的7個精礦跨。 煉鐵廠組織機構按直線職能設置機構。直線職能作業(yè)部有燒結一部、燒結二部、煉鐵一部、煉鐵二部、原料作業(yè)部、運料作業(yè)部、白灰作業(yè)部、噴煤作業(yè)部、動供作業(yè)部、自動化部共計10個作業(yè)部;管理職能部門有生產(chǎn)技術部、設備部、安全管理部、綜合管理部4個管理部室,其中生產(chǎn)技術部、設備部、安全管理部具有生產(chǎn)經(jīng)營管理和指導、輔助作業(yè)雙重職能。在職職工總人數(shù)約2100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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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(xiàn)場開展工作情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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勘察人員 |
沈俊、何迎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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勘察時間 |
2023.1.3~2023.1.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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勘察任務 |
現(xiàn)場勘察與資料收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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勘察中發(fā)現(xiàn)的問題 |
1.廠區(qū)大部分管道無介質名稱標識、無流向標識。
2.出鐵口以及鐵水包接受區(qū)域無安全防護措施。 4.站內部分低壓配電柜柜內引出電纜上無標識牌。 5.配電室內,部分絕緣膠墊未搭接。 6.部分配電室門口無“當心觸電”警示標示。 7.變電站內高、低壓開關柜柜前有統(tǒng)一編號,而柜后無對應相同編號。 8.熱風爐換熱器區(qū)域橋架無蓋板。 9.車間內線路敷設凌亂,線路穿管不到位。 10.噴煤6.7系列車間所在區(qū)域附近有人抽煙。 11.人行通道處安裝有未使用管道鋼架,人員容易絆倒。 12.1號高爐廠房內行車作業(yè)時,作業(yè)區(qū)域內有人隨意通過。 13. 燒結1部:部分配電柜箱門損壞,無法正常開啟。 14. 部分配電箱進出線孔未封堵。 15. 廠區(qū)內有限空間標識牌,辨識內容錯誤,且“受限空間”名稱錯誤。 16. 現(xiàn)場部分當心觸電的警示標識錯誤。 17. 原料作業(yè)部:部分變壓器站采用木質門。 18. 部分車間大門口無限高、限寬標識;以及車間大門口處,無防撞柱。
19. 部分滅火器無點檢表。 21部分車間現(xiàn)場地面未進行區(qū)域劃分,未留出安全通道。 22. 雙層振動篩篩門無安全防護措施。 23. 原料庫房門口無限高、限寬標識;以及車間大門口處,無防撞柱。 24. 臨時使用的氣瓶,無防傾倒措施。 25. 臨時使用的氣瓶,安全附件不齊。 26. 臨時使用的氣瓶儲存場所無相應的警示標示。 27. 現(xiàn)場電氣線路未走橋架敷設。 28. 部分配電室積塵積灰嚴重。 29. 配電室內部分燈具采用拉線開關(淘汰)。 30. 部分配電箱箱門處于開啟狀態(tài),內部較臟。 31.滅火器直接放置于地面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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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價項目其他信息 |
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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